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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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季壮是我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被誉为“红管家”,他的一生是光辉、伟大的一生。1893年11月,叶季壮出生在新兴县六祖镇船岗水湄村,有兄弟姐妹6人,叶季壮排行第三。1912年在广州广东公立政法学堂读书,毕业后分别做过法官、律师工作和新兴县府总务科长,并创办学校和报社。1925年参加省港大罢工委员会江门纠察队工作,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在新兴开展工农运动,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1927年任中共新会县委书记,并参加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广东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由中共党组织指定为大会的党团书记。1928年调到中共广东省委工作,为巡视员。1929年10月到广西南宁、百色等地,在邓小平领导下工作并参加“百色起义”。曾任红七军政治部主任。1932年9月任军委总供给部政委。1935年7月,任红军北上抗日先遣团主任。10月任中央红军总供给部部长。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将军衔。1946年1月任东北民主联军后勤部部长,财经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兼商业部长,并参与创建东北根据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1956年9月,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后又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