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来源:网络
访问量:
统一战线工作是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早在抗战时期,广阳地区的统战工作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国内战爆发后,尤其是一九四七年底后,广阳地区党组织和人民武装,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方针,团结一切爱国开明人士,争取中间派,孤立顽固派,分化瓦解敌人,最后消灭敌人。因此,在工作中,既与原来一些老的统战对象进一步巩固关系,又发展了一批新的统战对象,进而团结和争取了大批的爱国开明人士、国民党党政军要人、基层政权的当权者,以及一些严守中立的地方势力,结成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
一九四八年以来,在我军反“清剿”的斗争中,国民党在广阳地区的基层政权和地方反动势力遭到沉重打击,使敌人的区、乡政权开始产生动摇;而人民武装得到不断壮大,控制的地区越来越广,尤其是在北方主要战场进行的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淮海战役的胜利结束,扭转了战局,使国民党的军政人员深感末日就要来临。在此大好形势下,广阳支队司令员兼政委郑锦波于十二月三十日在粤中《人民报》公开发表谈话。
他根据华南人民武装行动总纲领,结合广阳地区的具体情况,宣布几项政策,对待国民党人员,“我们是集中火力打击反对人民及反对我军的反动头子、地方恶霸、首要特务,且执迷不悟、坚持武装反抗者,并没收其财产";对于政府官员、军队官兵,只要不坚持反动立场,放下武器者,不但不杀,并且加以优待,对于过去曾经“屠杀人民,抢掠人民财物,或摧毁人民房屋者,或逮捕或杀害我军人员和家属,但今已能守中立者……一律以中立人士相待。其能及时反正起义,或能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因而使人民的生命财产获得保障和帮助我军获得胜利者,准许将功赎罪,原职任用及给予应得之奖励"。对于没有参加国民党的党、政、军人员和地主豪绅,没有罪恶行为,以及没有组织所属联防自卫队以武装反抗者,一律以中立人士相待,友好者以友谊相待。“凡地主豪绅富农能服从法令,遵守秩序者,一律保障其合法地位及合法收入”。
《谈话》指出:“对于土匪政策,则采取劝告其改邪归正,不再扰民,让其改务正业。如屡教不改,证据确凿者,则实行严惩;对于过去某些反动头子、地方恶霸、特务分子,利用本军名义进行土匪活动者,则坚决消灭之;至于在群众中伪称接受改编,而利用我军名义籍资捷护之杂色武装,恣行乱搞,违反我军政策,亦应严惩”。
在谈到对华侨和工商业政策时指出:“我们特别关照华侨,对华侨和工商业界我们采取保护政策,”如有“某些阴谋分子和利用我军名义向华侨及工商界勒索者,则追寻归案法办。”
《谈话》最后说,上述政策要认真普遍施行,必将产生极大效果,希望全区军民紧密团结,坚决执行,以达到我广阳地区早日解放。
广阳地区党组织和武装部队把上述《谈话》精神印成有关命令,布告张贴,或以领导人个人名义写信给国民党的党、政、军要人,敦促其反正或守中立,或与我军合作。八团和阳江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布告、信件发给县内国民党军政要员和地方士绅,贴追县内各个角落、巷至逼过内部人员把信件放到国民党县长关巩的办公桌上,贴在警察哨岗旁边,顿使敌胆颤心惊。国民党的《两阳日报》惊呼:“我们的警察哪里去了?!"由于采取了强大的政治攻势,极大地影响了一些有识之士,促其弃暗投明,特别是对于国民党地方自卫队和乡保政权触动最大。在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之后,各地自卫队接二连三起义,接受改编。
广阳地区在大力开展策反工作的同时,对于除匪安民、锄奸反特等项工作也全面铺开,收效甚大。清匪方面,四月二十一日,八团根据群众举报,派出一个排在阳江县上洋乡、南堡村,将冒充我军进行打家劫舍的陈关星股匪九人全部擒获,缴枪十支,经批准,将其中五人处决;四月,经八团批准,阳江县金横区武工队在程村乡下店村,把冒充我军进行打家劫舍,多次警告而不改的股大朗股匪三十余人擒获,一匪首被击毙,缴枪三十余支,匪首殷大朗等三人被押往黄什圩处决;同月,刘运、叶秀佳股匪在程村打家劫舍,强奸女艺人,作恶多端,金横武工队举八团命令前往围歼,两匪首被处决;四月五日,七团捉获了共成乡杉坑村假冒我军名义到处行劫的惯匪梁陀海,于五月三日在大朗市枪决。六月一日,恩平县国民党特务分子吴欣仔从江洲回南岗里村活动,为吴平武工队捉获并处决;吴伙炯武工组捉获叛徒、特务吴振常,后交由五团审理处决。六月八日,恩平县那吉土匪黎经帮多次在那吉圩强抢强买,对抗我军,罪恶累累,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那吉武工队将其处决。新兴县中和乡山角村匪特李冲,在中和圩刺探军情,被人民武装当场捕获;六月四日,国民党便衣特务四人,伪装小贩到东山圩刺探军情,在当地群众举报下,抓获黎海、梁义德二人,予以严惩。在争取华侨工作方面,成绩也十分显著。从抗日战争时期开始,我党就十分注意做好这项工作,华侨、侨眷以及港澳同胞一直十分支持我党,有的华侨子弟走出优越的生活环境,放弃海外求学机会,毅然参加革命工作。他们在艰苦的游击战斗生活中,毫无怨言,义无反顾;有的在战场上,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有的在刑场上,正气凛然,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华侨、侨眷从财力物力上支持部队,不少人把自己家里自卫用的枪支弹药献给部队,捐款赠物,支持人民武装补充武器装备和给养。人民武装部队十分尊重广大华侨地区的风俗习惯,如部队一进入华侨村庄,考虑到侨眷因其丈夫在海外,家中多为妇孺,因此,部队在衬外面祠堂做饭歇息或做政治思想工作,不进入各家各户中去。在游击区,我们坚决执行保护华侨和工商业的政策,与国民党贪官污吏、恶霸、土匪向华侨、侨眷敲诈勘索,肆意侵犯华侨利益的罪恶行为,成为鲜明的对照,因而取得了华侨及侨属的积极支持。
由于对国民党党政军人员和地方名流以及其他爱国人士的争取工作做得好,因而化敌为友,变阻力为动力,大大有利于革命工作的发展。如新兴县叶乃勋,是一位失去联系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党员。他长期在国民党军政界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新兴县副参议长,又是新兴县立中学校长。经新兴县党组织做工作后,他一直支持革命,曾通过聘请教师掩护了一批共产党员,安排中共新兴县副特派员陈兴中在县立中学任教导主任,党员谭仲达任训育主任,还有党员冯健人、梁中等任教师,他们在学校成立了党支部,与国民党开展争夺青年一代的斗争,粉碎了国民党的三青团在新兴中学发展组织的计划;又如恩平县独醒学校校长郑芷腴,自抗战开始,他的家和学校是县委和党组织活动的地方,当敌人企图逮捕当时任中共恩平县委书记的郑锦波和其他党员干部时,他立即通知党组织转告有关人员转移,使之幸免于难。他先后支持十一个子女及孙儿、孙媳参加革命,其中一个儿子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烈士,有七人是中共党员。他长期聘任我党及进步青年为该校教员。五团领导与恩平连岗乡自卫队长冯次应谈判,口头定了协议,不打我军。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四岗位斗中,反动派军队进攻我军时,他严守中立,信守诺言,不参加战斗,客观上支持了我军;再如国民党国阳春县新圩乡长郑任可,他很早就支持革命。一九四六年冬武工队给养困难时,他建议武工队保护商船,并按商品价格的百分之五向船主收税,还动说商贾缴纳税款,帮助部队解决给养:阳江县党组织通过社会名流陈元咏,分别安排中共党员到国民党公党部、县政府和文范中学任职或任教。此外,还有新兴县的崔色流、崔镇年、潘炳衡,恩平县的冯镜予、吴达文、阳春县的刘传敩、黎道高,阳江县的刘步棠(台山人)等部是经过党组织做工作后为革命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是较有影响的统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