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英,原名黄国显,又名黄启,男,1919年6月18日生于台山县白沙镇西村乡莲塘里村一个贫农家庭。他小学毕业后,靠自学获得能教小学的文化程度,且练得一手好字,又擅长讲故事,在乡间赢得很高威信。由于他生得矮小又机灵,被人们戏称为“矮脚虎”(梁山泊好汉中有个矮脚虎王英)。1938年,他在本村加入中国共产党,是西村党支部最早的党员之一。他被选为西村农会长,曾任西村党支部书记。他还担任西村乡抗日自卫队第四中队指导员,1941年率领第四中队多次击退犯境的日寇。1943年夏,国民党掀起反共逆流,抗日自卫队第四中队受到破坏,他被迫撤离西村乡,进入新会县抗日游击队任小队长。1944年春,调任中共地下武装台、开、恩长塘洞联防自卫队队长,同年夏调任新鹤人民抗日游击队中队长。1945年春,台山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大队整编为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第四团,黄英任连长。下半年,黄英因跌伤致使时常屑血,行军不便,粤中特委调他负责新兴、高明、鹤山三县的情报交通工作,不久被任命为中共新高鹤工作委员会委员。12月间,黄英来到新兴布坪交通站,然后进入新兴城联系工作,不幸被驻新兴的国民党一五六师四六八团逮捕,关进新兴监狱。敌人知道黄英是共产党干部,对他反复进行严刑迫供,企图从他口中获得共产党、游击队组织的情况。但是,敌人只能摧残革命者的身躯,却始终动摇不了革命者钢铁般的意志。黄英尽管被折磨得皮开肉绽,伤口腐烂到流脓发臭,也决不向敌人透露半点情况。后来出狱的难友谈起他,都称赞说:“矮仔黄的骨头真硬,被打到全身烂了也不投降变节。”在狱中,黄英受尽皮肉之苦,仍对革命必定胜利充满信心,表现得非常乐观,常给难友讲三国和水浒的故事。敌人面对不怕死的黄英,毫无办法,恼羞成怒,决定杀害他。但是,国共两党在重庆签订“双十协定”不久,他们感到众怒难犯,怕公开枪杀黄英会引起社会舆论谴责,竟然在1946年2月一个漆黑的夜晚,把黄英秘密押解出去。临刑前,黄英从容地把剩下的钱和熟烟分给难友,坚定地说:“我这次出去不可能回来了。大家不要忘记,一个共产党员倒下了,干万个革命者会站起来!你们要保重身体,将来为牺牲的同志报仇!”说罢,他光着上身,拖着沉重的脚镣,一步一步走出监仓。就这样,黄英同志被敌人押到岳王庙山岗上活埋了,牺牲时年仅2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