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 1925-),原名戴锡铨,1925年12月出生于番禺市石楼镇上涉村,1940 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41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珠江游击部队交通员、新恩人民保乡自卫队政委、广阳支队第七团团长兼政委、中共新兴县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华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千事、军事学院教授、陆军第三十一军九十二师副政委、国防科学大学科研部研究员。
在新恩地区坚持隐蔽斗争
1946年1月,国民党反动派诬蔑广东武装是“土匪”。中共中央和周恩来努力下,国共双方经过几十天的谈判,双方达成广东武装部队的北撤协定:(一)承认华南有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二)同意北撤2400人,不撤退的复员,发给复员证。政府保证复员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不受侵犯,就业居住自由;(三)撤退釗陇海路以北,撤退船只由美国提供。
北撤后,原粤中的武装人员留下吴桐、李德光等140 多人,分散在粤中的台山滨海、高、鹤、开、新、恩、两阳等地,其中留在新恩边境的有10多人,由陈全、冯超领导,活动于恩平的望底、夹水、良西以及新兴的梧洞山区。
由于平原地区全部是国民党的统治区,国民党反动派到处设卡搜捕共产党员和我军武装人员。上级没有给隐蔽人员留下钱财。陈全等人只能隐藏于天露山一带。开始本地复员的人员还能接济一下他们十几个人,他们也在深山老林烧碳卖钱。后来,国民党疯狂“清剿”广东武装力量,经济来源断绝了。幸亏恩平、新兴山区的群众支持共产党的武装队伍,明白我武装队伍是为穷苦百姓利益斗争的。贫困的农民群众,即使自家鄙穷得揭不开锅,但还是把自家的红薯、木薯,甚至大米让给陈全等隐蔽武装人员吃。自家实在拿不出食物,会想方设法向其他村民借来支持武装人员。事后,武装人员说,假如不是有新恩革命群众的支持,他们是无法坚持到公开大搞武装斗争时期的。
领导新恩人民保乡自卫队
1947年5月中旬,中区特派员谢永宽在恩平县教子山村召开中区坚持斗争的武装负责人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区党委2月会议精神。会后,新恩人民保乡自卫队成立,冯超任大队长,陈全任政委,武装人员30余人。
为了把武装斗争的旗帜亮出来,大队在恩平县大沙圩召开审判梁池秀群众大会。此人是蕉园村的自卫队员,曾多次盗用共产党游击队的名义,向大沙圩地区富户敲诈勒索,直到抢劫耕牛,造成群众对共产党产生怀疑和不满。为了肃清其影响,树立起党和党领导的人民武装的威信,大队决定对梁池秀进行公开审判,并根据群众要求把他就地正法,以新恩人民保乡自卫队的名义公布他的罪行。此举意义重大,它是新恩武装人员从隐蔽到公开的转折点,它使新恩人民看到了共产党的存在,并用实际行动为人民武装在群众中树立起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劳动人民谋利益的光辉形象。
宣判大会后,陈全、冯超把队伍拉到望底集训。探讨恢复武装斗争问题,整顿部队不良风气,大大提高了这支队伍的素质,为以后部队的发展、解放斗争的胜利打下了思想基础。
熊华是国民党尖鹤六乡联防主任,他一贯与人民为敌,成为共产党开展武装斗争一大障碍。1947 年9月,新恩人民保乡自卫大队与朱德队协同作战,铲除了熊华。自此,新恩人民武装声威大振,有些地方武装开始向共产党靠拢。尖鹤地区蕉园村梁茂林掌握着一支地方武装。11 月,大队长冯超、政委陈全,根据党组织指示,做梁茂林的统战工作,把他争取了过来。同月21日,“尖鹤人民救乡独立大队”在鹤洲乡井田村宣布成立,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大队长梁茂林,政委罗明。从此,蕉园村至大沙一带的新恩开边境地区,成为共产党控制的游击区,与恩平县西水地区连成一片,鹤洲圩的税收大部分为游击队所有。这对解决部队的给养起了很好的作用。